– 《萨法哈特》中记载了梅赫梅特·阿基夫的一个故事。故事讲述的是在阿卜杜勒哈米德时期,一位少校辞职转行,然后在梦中梦见先知穆罕默德检阅军队,发现少校的营队纪律散漫,于是询问原因,结果得知该营指挥官已经辞职,所以他们也让他辞职了,少校因此每天都哭泣。
– 这个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教训?
– 在艰难时期为人民服务吗?
– 请解释一下?
尊敬的兄弟/姐妹,
归根结底,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我们应该以集体为中心,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
例如,眼睛首先应该履行其属于身体和灵魂的职责。在不损害这些职责的情况下,它也可以从事一些特殊的工作,例如享受合法的娱乐或休息。此外,
除非有人来接替他的职位和职责,否则他不能擅离职守。
同样地,我们所说的公共权利,即属于公法的职责,总是优先于我们的私权。正因为其重要性,
公共权利
的
法律法规
也就是说,这被称为真主的权利。
(参见:阿卜杜勒阿齐兹·布哈里,《揭秘》,4/1255)
真主的权利的这一方面与现代法律中的公共秩序概念相似。
此事关乎伊斯兰教赋予个人和社会的义务,即劝善戒恶。
劝善戒恶
这是该原则的自然结果。
既然如此
我们无权做任何损害公众利益的事情。
即使在我们行使合法合理的个人权利时,我们也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
另一方面,一个人在工作时,不仅可以凭借其技能成为榜样,还可以通过其道德价值观和人格魅力为他人树立榜样。
因此,只要我们工作的地方有合适的环境,最好就不要离开那里。
因为,我们离开后接替我们的人可能会树立一个坏榜样。我们所从事的工作
-因为是过去式-
这也是命中注定的。
无正当理由放弃上天注定要做的事情,也是违背天意的。
总而言之,一个人坚守岗位,无论从公共权利、工作、榜样示范,还是防止坏人占据该地并造成破坏的角度来看,都是非常重要的。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