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对商业活动中的谎言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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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生活中常见的谎言:

– 在商业生活中,我也会像别人承诺的那样承诺别人,但如果事情没有发生,我会非常难过,而且会显得我像个骗子?

答案

尊敬的兄弟/姐妹,


伊斯兰教中,罪责自负是基本原则。


“没有人应该为别人的罪过负责。”


(牲畜章,6:164)

正如经文所示,如果一个人由于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而未能履行诺言,这并不算作谎言或罪过。只要他在许诺时是真诚的,并且没有怀疑自己所依赖的债权会延迟偿还,那就没问题。经文中……

“行为取决于意图”

已阐明。因此,如果承诺者怀有欺骗的意图,那么这个人就被认为是说谎者,并且由于他没有履行承诺,这是他恶意意图的延伸,因此他也会犯下罪过。


伊斯兰教在这方面的标准是:


第一:

对于那些到了还款期限却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人,应该给予宽限,必要时甚至可以免除债务。以下经文阐明了这一点:


“如果

债务人

如果他处于困境,就给他宽限期,直到他手头宽裕为止。如果你知道的话,

(您应得的)

施舍对你来说是更好的。




(古兰经,2:280)。

因此,作为债务人,我们应该向债权人说明我们的情况,请求宽限一些时间,并尽我们所能尽快偿还债务……


第二:

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债务却未能及时偿还,则构成罪过。如果一个公正的仲裁委员会认定债权人因此遭受了损失,则债务人还应支付逾期利息。以下经文和圣训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标准:


“信士们啊!你们不要以不正当的方式侵吞彼此的财产。”




(Nisa 4/29).


“伊斯兰教义中,没有伤害他人和以伤害报复伤害的说法。”


(Neylu’l-evtar, V/291).

因此,任何无正当理由少付或未按时偿还债务的人,都被视为不当侵占了债权人的财产。

关于承诺的重要提示:


“信守承诺。承诺无疑意味着责任。”


(以色列,17/34)。


致以问候和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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