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听到、也不想听清真寺的宣礼声;但它却从宣礼塔里传出来。我不想早上被吵醒,这让我感到困扰,这种情况违反了人权。”
– 我们该如何回应那些不信教或信仰薄弱的人?
尊敬的兄弟/姐妹,
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必须达到一个标准,即满足该国绝大多数公民的愿望,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法律。在99%人口是穆斯林的土耳其,如果谈论人权和法律,就必须考虑占绝大多数的这些公民的愿望。也应该在这个框架内看待宣礼塔的问题。
如果在一个国家,既能满足多数人的愿望和需求,也能满足少数人的愿望和需求,那么这两个群体都应该在法律上得到保障。例如:在我国,穆斯林可以在清真寺做礼拜,犹太人可以在犹太教堂做礼拜,基督徒可以在教堂做礼拜。从伊斯兰法和民法角度来看,为他们所有人提供这种机会都是必要的。同样,既然允许穆斯林诵读宣礼,也应该允许基督徒为他们的宗教仪式敲钟。
但是,当无法同时满足两个群体的需求时,应该怎么办呢?
例如:
在土耳其,穆斯林希望每天五次礼拜都播放宣礼声,但如果有些人,特别是那些不想在早上礼拜时听到宣礼声的人,该怎么办?
在普遍人权、民法和伊斯兰法谈及权利的地方,
-存在多数群体与少数群体冲突的地方-
众所周知,它始终以社会大多数人的观点为基础。
同样,为了少数人的权利而牺牲多数人的权利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在伊斯兰教中,权利不分大小,所有权利都弥足珍贵,都应该得到尊重。但是,如果某些人的愿望与多数人的愿望相冲突,
“两害相权取其轻”
按照“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行事,既是理性的要求,也是法律和良心的要求。
清真寺-犹太教堂-教堂
就像开放厕所的问题一样,如果能够同时满足不同群体的所有需求,那么这些权利无论大小,都应该得到满足,这就是……
“绝对正义”
据说。
就像宣礼塔问题一样,如果一方面是几百人或几千人的愿望,另一方面是七千万人的愿望发生冲突,那么就应该满足大多数人的愿望。
“相对正义”
被称为。
总而言之:
这意味着压制这个国家绝大多数人的愿望,让他们噤声。
降低清真寺宣礼塔音量的做法没有任何宗教、良心、人道或法律依据……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