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家庭的孩子,难道不是在人生的起跑线上就更有优势吗?

问题详情

– 这其中蕴含着怎样的天理?

– 有些人出生在穆斯林家庭,有些人出生在基督教、佛教或琐罗亚斯德教家庭。因此,我们的人生起点就更有优势,这在神圣的正义中有什么道理呢?

– 我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我身处一个环境中,这个问题让我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这个人说,既然有神圣的正义,我们在灵魂世界里,在开始我们在尘世的任务之前,并没有做任何值得我们获得某种境遇的事情,但有些人却出生在穆斯林国家,穆斯林家庭,这就像比赛一开始就领先一分一样?

– 那么,对于那些出生在非穆斯林家庭、国家等地的人来说,这难道不是一种不公平吗?我们难道不是更有优势吗?当然,在真主的公正面前,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由于我们缺乏令人信服的知识,所以恳请您在这方面提供帮助……

答案

尊敬的兄弟/姐妹,

– 从未听说过伊斯兰教,或者即使听说过也误解了伊斯兰教的人,不应承担责任,他们属于“蒙昧时期”的范畴,注定要进入天堂。

– 在伊斯兰教中

-根据经文和圣训提供的信息-

对真主负责任有三个基本方面:它们是

理性、成熟/成年和传达的知悉。

根据以下内容:


– 笨蛋们,

无论他/她生活在信徒家庭还是异教徒环境中,他/她都无需为此负责。

– 再次,

未成年

无论孩子是穆斯林家庭的孩子还是非穆斯林家庭的孩子,都不应为他们的任何行为负责。

– 同样地,

没有听到真主降示的启示和先知的传达。

没有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我们绝不会在派遣使者/先知之前就惩罚任何人。”



(以色列,17/15)

经文中明确强调了这一点。

著名学者卡塔德在解读这节经文时也曾说过:真主,此前……

-通过大使-

未经真主许可,不得……

-具有警示或预示性质的-

在没有启示之前,他不会惩罚任何人。因为他只因罪而惩罚人。在先知到来之前,没有命令和禁令,也就没有违抗命令和禁令的罪过。

(参见塔巴里对第17/15节经文的注释)

– 真主作为财产的唯一所有者,无需向任何人交代。因为财产的所有者有权随意处置自己的财产。然而,


“谁选择正道,谁就为自己选择了正道;谁偏离正道,谁就偏离了正道,自食其果。没有人会承担别人的罪过。我们不会惩罚任何没有派遣先知的民族。”


(以色列,17/15)

正如经文中所述,真主以其无限的慈悲和恩惠,按照“真理”之名的要求,特别强调并明确指出了他以永恒的法则赋予人类的权利和法律。


“这就是你们亲手所犯的罪孽的报应。因为真主绝不会亏待他的仆人。”


( آل عمران,3/182)

经文中提到的经文以及类似的经文

“真主绝不会对他的仆人施加不公和暴行”

相关表述也表明,真主凭借自己的意志恩赐给仆人权利和法律,并且真主亲自维护这些权利和法律。

贝迪乌扎曼先生的

-正如他作品中的许多地方一样-

以下陈述也表明,他认为遵守权利和法律是自己的一项义务,这是他无限正义和慈悲的体现;如果他不遵守,那将是一种不公正和压迫。

“……(死后应该有新的生命,)这样,那位永恒的主的那些真正的朋友和渴望者才能免于永恒的死亡,而那些朋友中最伟大、最珍贵的一位,才能看到他那神圣的、使整个宇宙都感到满意和感激的服务所应得的报酬,并且……”

愿至高无上的苏丹远离瑕疵和缺陷,远离无能,远离愚蠢,远离暴政,愿他纯洁、神圣、无瑕。


“总之:既然真主存在,那么来世也必然存在……”




(第十篇,第一部分)


– 简而言之:

如果一个人由于合理的原因没有收到真主的信息,那么这个人不应为此负责。

– 然而,判断谁出于合理的原因接受或不接受伊斯兰教的教义,超出了我们的能力和知识范围。


“每个孩子出生时都具备接受伊斯兰教(即天性之教)的能力。然后,他的父母、环境会把他变成犹太人、基督徒或拜火教徒。”


(布哈里圣训集,殡葬篇 92;艾布·达乌德圣训集,圣行篇 17;提尔米济圣训集,天命篇 5)

根据这句含义为“理性可能会被误导和犯错”的圣训的表达,它表明理性可能会被误导和犯错。

不能认为任何将他人置于可能误导其心智的环境中的人都不应承担责任。因此,我们不可能确定谁真正有合理的理由来解释他们是否理解了伊斯兰教的整体信息——即使我们知道其中一部分。

因此,我们应该信赖并坚持真主的这一原则:真主是公正的,绝不会冤枉任何人。所以,真主将谁投入地狱,这必然是公正的判决。因此,这样的人没有理由不接受伊斯兰教。

点击此处了解更多信息:


– 你因为出生在一个穆斯林国家所以成为了穆斯林,我们可以研究一下宗教,然后……?


– 处于蒙昧时期的人,也就是那些不知道伊斯兰教义的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一个出生在麦加的孩子,怎么能和一个出生在世界任何地方的孩子平等呢?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

最新问题

今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