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会用两个例子来说明:一个是无罪的部分,另一个是有罪的部分。
– 感谢真主,我明白是真主使人们彼此相爱……这节经文仅仅是指爱那些没有罪恶的事物吗?还是也包括爱那些有罪恶的事物?(当然,我理解一切都是真主允许的,没有他的允许,什么也发生不了)。
1. 例如,如果我爱上一个异教徒(指他的品格,而非他的宗教信仰),这种爱并非罪过。这种爱意是出于我的意志之外吗?(我的心被他吸引?)如果是出于意志之外,那么我无需为此负责,而且这本身也不是罪过。
2. 如果我喜欢他的宗教,这是罪过吗?如果我喜欢他的宗教,这是出于我的自由意志吗?也就是说,我对他的宗教产生好感,是我的自由意志吗?虽然是真主使然,但也是出于人的自由意志,也就是说,人想要喜欢才会喜欢,对吗?如果人不想喜欢,真主就不会让他喜欢,对吗?真主最终不会强迫人犯罪,对吗?总之,我们应该这样理解吗:我们产生的爱是出于我们自己的自由意志吗?我们是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才喜欢罪恶吗?而对于非罪恶的事物,我们是无意识地喜欢吗?——我想知道的是,喜欢罪恶,也就是喜欢无神论的人,是因为他自己的自由意志才喜欢的吗?
– 如果她不愿意,她就不会喜欢,对吧?
– 还是说,因为他自己也犯下了那些不敬虔的行为,所以才会对他产生不由自主的爱意?
– 他已经犯下了那个罪过,这不可能吗?
– 也就是说,一个人要对爱负责,就必须出于自愿地去爱吗?
尊敬的兄弟/姐妹,
正如我们身体的器官,例如手、眼、耳、舌等是与生俱来的,我们灵魂的情感,例如爱、固执、好奇、对未来的担忧等,也是我们与生俱来的特性。
然而,我们如何以及在哪里使用这些东西,取决于我们的意志,并因此受到评判。正如我们有意志决定在哪里以及如何使用我们的手一样,我们也有意志决定在哪里以及如何使用我们的爱,并因此承担责任。
所以说,爱这种情感是与生俱来的,而如何运用它,则取决于个人自己。
一切的答案
在真正的信仰中,完全服从我们宗教的诫命和禁令。
躺着。
在《古兰经》的《忏悔章》第23和24节中
首先,我们应该与谁交朋友是由我们至高无上的主宰决定的,然后,他为我们制定了关于爱的必要等级;
经文教导我们,首先要爱真主,其次要爱先知穆罕默德,再次要爱为真主而战。
接下来的排序也交给了我们,我们被告知应该喜爱那些能让真主满意的人和事。
如果我们有这种意识,并且不妥协,那么我们的心就不会被错误的人和事所吸引。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被禁止与非穆斯林建立超越一定程度的关系、过于亲密、试图模仿他们;因为与错误的人和事交往,可能会蒙蔽心灵,
导致您提问中出现的问题
可以。
然而,正如您所指出的那样,非穆斯林喜欢伊斯兰信仰、教义、道德和礼仪中不违背伊斯兰教义的方面,并没有什么坏处。例如,非穆斯林医生喜欢行医,穆斯林与犹太女子结婚并爱她作为妻子,都是如此。
点击此处了解更多信息:
– 爱。
– 《古兰经》第9章(忏悔章)第23和24节:“父亲、兄弟、儿子、妻子……”
– “不要与犹太人和基督徒为友!”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