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进行过宗教婚姻的男子,在离婚后,需要女方先与他人结婚再离婚,才能再次与他结婚。但如果进行过正式婚姻的人离婚后,过一段时间又重新结婚,这种婚姻是否有效,或者说这是否构成通奸?
尊敬的兄弟/姐妹,
正式结婚和离婚均有效。
但是,要使正式的婚姻有效,就必须符合宗教对婚姻规定的条件。
如果一个人用一到两次休妻的方式与妻子离婚,那么他可以再次与她结婚。如果发生三次休妻,那么根据宗教规定,男女双方就不能再结婚了。
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或之后,如果有人三次休妻,那么根据宗教教义,他就不可能再与妻子复合。即使法律上允许,也不具有约束力。
如果他在法院审理之前或之后没有与妻子离婚,那么当他向法院申请离婚时,他就将离婚的权力赋予了法官,也就是任命法官作为他的代理人,因此当法官判决离婚时,
一次离婚
他可以离开。但他还有两次离婚的权利。因此,从法律和宗教角度来看,他和妻子复合都没有问题。
由于我们不知道法院判决的离婚形式——是绝对离婚还是可撤销离婚——如果双方决定复合,则需要重新举行结婚仪式。
根据伊斯兰教义,如果一个男人用三次“塔拉克”休妻,
这个人能否再次与妻子团聚取决于特定条件。这个条件是,妻子必须与他人结婚并正常离婚,或者丈夫去世后,她才能回到前夫身边。
正如伊斯兰教的每一条戒律都蕴含着无限的智慧一样,这条戒律的智慧也多得数不胜数。其中一个智慧是,为了防止人们轻易地离婚,并以三休的方式抛弃妻子,所以才制定了这条法律。也就是说,丈夫不应该因为一些小事就生气,然后……
“我休了你”
也许是为了防止他说出那样的话才设立了这条规定。这样他就会明白,如果我休了这位妻子,那么我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
此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说的“hülle”(指通过协议娶回已离婚的女子,然后再次离婚)也是不允许的。
先知曾诅咒过这样的人。
如果一个人用三休的方式休掉了妻子,之后后悔想重新娶她,但因为已经用三休的方式休掉了她,所以不能直接和她结婚,必须先让她嫁给别人,然后再离婚,才能和她结婚。这种做法在伊斯兰教中允许吗?
胡勒
所谓的这种做法在伊斯兰教中是没有地位的。
施行这种方法的人和促使别人施行这种方法的人都是受诅咒的。先知(愿主福安之)说:
“真主诅咒那些为了临时结婚而结婚的人——临时丈夫——以及那些为了他们而进行婚姻欺诈的人——前夫。”
(1).
先知(愿主福安之)与圣门弟子之间曾有过如下对话:
先知(愿主福安之):
– 我要不要把保管箱的钥匙给你?
圣门弟子:
– 是的。
先知:
– 谁是清真之剑?真主既诅咒了清真之剑,也诅咒了那些为自己而使清真之剑合法化的人。
(2).
据伊本·马斯乌德传述:
“先知(愿主福安之)诅咒了那些滥用合法武器的人,以及那些被允许使用合法武器却滥用的人。”
尽管伊斯兰教义谴责“hülle”(一种变相的离婚再婚方式),但一些宗教敌人却试图将其归咎于伊斯兰教,以玷污伊斯兰教的名誉。根据我们伟大的宗教,如果一个人用三次“塔拉克”(离婚)休妻,他就不能再和她结婚。但是,如果离婚的女子正常地嫁给另一个人,而她的第二任丈夫去世或因纠纷而按照正常程序与她离婚,那么如果她与前夫达成协议,他们可以再次结婚。但是,像真主和先知所诅咒的“hülle”那样,通过交易来做这件事是不允许的。古兰经说:
“如果(丈夫)以三倍离婚的方式离婚,那么在(妻子)与另一个丈夫结婚之前,她对他来说是不合法的。”
(3).
脚注:
1《艾哈迈德·本·汉巴尔圣训集》
2 伊本·马哲
3 手 – 巴卡拉, 230
(哈利勒·格内奇,《当代问题的教令》,第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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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正式结婚证就够了吗?“只有正式结婚的人在真主面前才算结婚吗?”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