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兄弟/姐妹,
我们不赞成在没有正式结婚登记的情况下进行宗教婚礼。
我们认为,除了宗教婚礼之外,进行民事婚礼也是必要的,尤其是在保护妇女的宗教和世俗权利方面。
的确如此
奥斯曼帝国家庭法法令
文中还提到,未在当地伊斯兰法官处登记的婚姻将被视为无效,并强调了正式结婚的重要性。
即将结婚的人们,
他们选择宗教婚姻是为了避免独处时犯下罪过。然而,他们之后可能会陷入难以弥补的困境。
一男一女,
即使未经家人同意或在家人允许的情况下,只要有证人在场举行婚礼,他们就被视为夫妻,丈夫不离婚,妻子就不能嫁给别人。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是非常危险的。事实上,我们收到了几十个关于这个问题的提问:
“我跟一个男人举行了宗教婚礼,但他不肯离婚,我该怎么办?”“我没有解除宗教婚姻就和别人结婚了,这算通奸吗?”
我们面临着许多令人不寒而栗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最终可能会发生无法弥补的事情。因此,我们绝不赞成在没有正式结婚登记的情况下进行宗教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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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举行的婚姻是否有效?已成年的男女双方能否自行认定彼此为夫妻?
请问一下,关于订婚后保持已婚状态(即已婚订婚)有什么信息吗?有什么弊端吗?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