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外戴头巾很困难。我们住在瑞典的一个村庄,我们是那里唯一的穆斯林家庭。如果一个人穿着保守,但不戴头巾,他是否仍然犯了同样的罪?您对此有什么建议?

答案

尊敬的兄弟/姐妹,

我们需要知道问题是什么,以及问题的严重程度。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不戴头巾也是违法的,也是一种罪过。

《古兰经》明确规定了穆斯林妇女如何着装,以及在非亲属男性面前或外出时应佩戴何种遮盖物;圣训和圣门弟子妇女的实践也对此进行了阐述和示范。为了重申并明确这一问题,我们在此列举相关经文的含义:


“先知啊!你应当告诉你的妻子、你的女儿和信士的妇女们,当她们外出时,应当披上外衣。这样做更容易使她们被认出来,免受骚扰。真主是宽恕的,是慈悯的。”

1


“不要像伊斯兰教之前的蒙昧时代妇女那样,炫耀你们的装饰品,为了炫耀而外出。”

2

经文禁止炫耀装饰品,而《古兰经》第24章第31节则阐明了妇女可以向哪些人展示其私密部位和装饰品:


“你应当告诉信女们:要她们降低视线,保守贞操,不要显露她们的装饰,除非是显露在外面的部分;要她们用头巾遮盖胸部;不要向任何人显露她们的装饰,除非是她们的丈夫、父亲、丈夫的父亲、她们的儿子、丈夫的儿子、她们的兄弟、兄弟的儿子、姐妹的儿子、她们的同性(信女)、她们的奴婢、那些没有性欲的男性仆人,或者那些尚未懂得女性私密之处的儿童;不要让她们的脚踏地时发出声响,以致她们的装饰被发现。信士们啊!你们应当全体向真主悔过,以便你们获得成功。”

根据此说法,穆斯林妇女在其他穆斯林妇女身边,以及在“尚未意识到女性隐秘女性特征的儿童”身边,不戴头巾并不违反伊斯兰教义。

这些孩子指的是那些不懂得偷看女性私密部位的小孩子。如果孩子年纪尚小,不会因为女性的谈吐、举止和穿着而产生性方面的联想,那么女性在他们面前就没有遮盖身体的义务。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接近青春期,就不应该再进入陌生女性的房间,女性也应该在他们面前遮盖身体。

第一节经文中提到的

“吉尔巴布”

经注家解释,该词指的是从头到脚遮盖身体的罩袍、斗篷等外衣,以及穿在衣服外面的外套。3

根据这些说法,正如经文中所述,信女外出时,在非亲属男性面前,或与他们同处一室时,除了在家中所穿的衣服外,还必须另外披上一件遮盖身体的衣物。

需要注意的是,《古兰经》第33章第59节指出,妇女除了遮盖私密部位的衣服外,外出时还必须另外穿一件外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遮盖身体。否则,妇女穿着在家中与家人相处时穿的衣服外出,就表明没有按照《古兰经》的要求做到遮盖身体。这件外衣,无论是罩袍、长袍、外套、大衣……叫什么名字都无所谓,关键是它必须是一件能够完全遮盖身体的外衣。

圣妻们在经文降示后立即遮盖身体,就是一个具体的例子。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贤妻乌姆·萨拉玛夫人,


据说,这节经文降示后,安萨尔妇女们披上黑色的罩袍,像头顶上飞着鸟儿一样,以极其端庄和安静的姿态走出了家门。

经文的结尾

“真主是宽容的,是慈悯的。”

据说,这种宽恕包括了妇女在这一节经文降示之前,按照蒙昧时代习俗的穿着方式。

穆斯林妇女穿着轻薄透视的衣服,也是违反伊斯兰教义的着装方式。有一次,一群来自贝尼·泰米姆部落的妇女来到阿伊莎(愿主喜悦她)身边。她们穿着轻薄的衣服。看到这种情况,阿伊莎(愿主喜悦她)说:


“相信《古兰经》中《努尔章》的信徒女性不应该这样穿着。”

提醒道。4

艾莎(愿主喜悦她)告诫穆斯林妇女不要穿着会引起陌生男子注意的衣服,提醒她们要按照《努尔经》和《阿赫扎布经》中描述和规定的那样穿着。


脚注:

1. 《古兰经》33:59。

2. 阿赫扎布章,33/33。

3. 真理的宗教《古兰经》语言,VI/3927。

4. 《库尔图比经注》,14/244。

不遮盖身体是羞耻、犯罪还是罪过?


致以问候和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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