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兄弟/姐妹,
购买商品时,如果收据上的金额高于实际支付金额,并且以此收据申请退税,这是允许的。
退税
这并非偷窃国家财产,而是国家明知故给。甚至可能只归还了所获的一半。因此,领取它并没有什么问题。
即使由他人补齐缺失的发票也没有问题。因为退税的政府并没有强制要求这一点,只是声明不接受超过工资部分的退税。因此,重要的是用发票证明已缴纳一定金额的增值税。
只要发票不是伪造的,并且是符合增值税规定的正规发票,从哪里开具并不重要。
不购买任何商品就开具发票的情况也是如此。也就是说,退税方(例如政府)从中获利而非损失,如果被问及,他们显然会承认这一点。因为人们认为商家开具的是无偿发票,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开具了本应开具但未开具的发票,这对政府有利,因此获得的退税并非不当所得,而是合法的(真主至知)。
(法鲁克·贝塞尔教授,《当代生活中的教法》)
不开发票
因为会导致逃税,所以这是不允许的。因此,我们在购物时需要注意索取发票。即使买方没有责任,但如果未开具发票,卖方也因逃税而承担责任。如果收到的发票金额高于实际购物金额,这是允许的。
纳税是公民对社会应尽的义务。
因此,逃税是不允许的。
逃税者侵犯了他人的权利。
逃税
:
1)
在收购企业时,通过低报价格来逃税是不允许的。
2)
购买商店时逃税的处罚与出售商店时逃税的处罚相同。
3)
雇主逃税,雇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在已知存在逃税行为的场所工作的员工所进行的宗教仪式是有效的。
5)
逃税者的其他收入并非不合法;只有逃税的金额才是不合法的。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