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捐赠时没有以天课或开斋捐赠为目的,事后可以将其视为天课或开斋捐赠吗?
尊敬的兄弟/姐妹,
众所周知,
意图在于内心,不必用言语表达。
特别是
根据哈乃斐派和沙斐仪派的观点
缴纳天课或开斋捐时,必须要有意愿。因为
天课和开斋捐是宗教功课,而宗教功课必须有诚意。
斋月期间,如果有人施舍给穷人,却不去想这是为了缴纳天课还是开斋捐,那么……
之后再确定其在这方面的意图,也没有什么妨碍。
但这里有一个条件:
如果一个人在将财物施舍给穷人后,才表明其意图是缴纳天课或施舍,那么为了使这一意图有效,该财物必须在表明意图时仍然在接受者的手中。
(参见《伊斯兰教法学》,第二卷,第750-751页;奥马尔·纳苏希·比尔曼,《伊斯兰教义学》,第338页;伊斯兰教义学,第438页)。
如果在立意之前捐赠的财物已经被花费掉了,那么它就变成了施舍,不再是天课或开斋捐赠。
同样,如果有人先出于普通的施舍意图捐赠财物,之后又改变主意,说这是天课,那么这不算天课。因为这里之前捐赠的财物……
-即使是徒劳的,也算是一种修行-
存在一种决定给予方式的意图,他无法改变它。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