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兄弟/姐妹,
简述宗教的使命
“保障人们今世和来世的幸福”
我们可以这样总结。为了实现这一点,真主从未让任何时代缺乏神圣启示,他派遣先知,降示经典,保护人类免受自身欲望和理性的支配,引导他们进入宗教的光明氛围。只有通过真主通过先知传授的崇高信仰真理,人类才能理解生命,认识自己和真主,意识到自己在世间的存在目的,而这在所有降示的宗教中都是如此……
(虽然有概括和详细的区别)
相同。
然而,随着人类的进化、发展和进步,降示给他们的神圣法令也发生了变化。正如孩子长大成人一样,人类从最初到现在,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发展,达到了一个特定的水平。因此,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是众先知之首,伊斯兰教也吸收了之前所有天启宗教的成果,并以扩展和巩固的方式,将之前先知们带来的基本法令、坚实原则重新呈现给人类。也就是说,《古兰经》是一部具有普遍性的书籍,它带来了将持续到末日的坚实原则。
现存的《托拉》中的战争法
西方人尤其批评和抹黑伊斯兰教的一个方面,就是声称伊斯兰教是靠武力传播的。如果我们审视各种宗教,就会发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战争,伊斯兰教是唯一将其系统化并制定明确规则的宗教。基督教和犹太教不像伊斯兰教那样,在战争开始前和实际战争中,都没有详细的战争规则。事实上,如果我们阅读圣经,就找不到任何关于战争的严肃规定。因为圣经并没有废除旧约,而是承认旧约的规定对基督徒也适用。旧约中虽然规定了对某些罪行的严厉惩罚,但并没有规定战争期间应遵守的原则。关于战争的经文通常采取强硬态度,体现了一种极其残酷和暴力的战争观。旧约中的一些经文如下:
“攻打一座城池之前,先向城里的人民提出和平的建议。如果他们接受你的和平建议,打开城门迎接你,那么城里所有的人都将为你服役,为你效劳。但如果他们拒绝你的和平建议,想要与你作战,那就包围这座城池。当你的神耶和华将这座城池交到你手中时,就用刀剑杀死城里所有的男人。至于妇女、儿童、牲畜和城里的一切,都可以掠夺。你可以使用你的神耶和华赐给你的敌人的财物。”
(申命记 20:10-14)
“你是我手中的战锤,是我的兵器。我要用你击碎列国,毁灭列邦;我要用你打碎战马和骑兵,打碎战车和车夫;我要用你打碎男女老少,打碎牧人和羊群,打碎农夫和耕牛,打碎总督和他的随从。”
(耶利米书 51:20-23)
“现在去攻击亚玛力人,彻底消灭他们的一切,什么都不要留下。男人、女人、孩子、牛、羊、骆驼、驴,都要杀死。”
(撒母耳记上 15:3)
”
你务必用刀剑杀尽那城里的居民,彻底毁灭那城和城里的一切,包括牲畜。你要把城里所有的财物都堆放在广场中央,然后放火烧毁那城和城里的一切。你要为耶和华的缘故这样做,那地方必永远荒凉,成为一片废墟。
(申命记 13:15-16)
“凡你们脚掌所踏之地,都必归你们;你们的境界要从旷野和黎巴嫩,从幼发拉底河直到西海。必没有人能站在你们面前;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必照他所应许你们的,使你们的威势和恐惧临到你们所踏之地。”
(申命记 11:24-25)
然而,当我们看到经文中关于战争中杀害儿童、无辜者以及下令掠夺被占领城市的章节时,我们不禁怀疑这些内容是否真的出自摩西(愿主福安之)所接受的经书。众所周知,托拉(Torah)未能保持其原貌,并遭受了篡改。此外,一些犹太学者也认为这些经文具有历史性意义。
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仍然看到,如同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一样,在战争法中,最终的裁决权属于《古兰经》。只有在伊斯兰教到来之后,人们才理解和平与和解的重要性。
-由于一些我们将要解释的原因-
即使在战争发生时,也要求不要过分。
(古兰经,2:190)
对待敌方的方式和必须遵守的规则都受到特定纪律的约束。一个支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制定了将持续到世界末日的规则的宗教,不可能在这个领域保持沉默,留下空白。因为人类已经无数次地见证了,一场脱离宗教规则的战争会带来怎样的灾难,例如毫无怜悯地杀害儿童,玷污妇女的名誉,对俘虏进行非人道的待遇,以及掠夺城市等等。
我们看到犹太教中的一些戒律在基督教中有所减轻:
“要爱你们的仇敌,要善待恨你们的人,要祝福诅咒你们的人,要为辱骂你们的人祷告。你们愿意别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别人。你们若单爱那些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夸的呢?就是罪人也爱那些爱他们的人。你们若只善待那些善待你们的人,有什么可夸的呢?就是罪人也这样行。”
(路加福音 6:27-34)
“不要与恶人对抗。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给他;有人想要告你,夺去你的外衣,连内衣也给他;有人强迫你走一里路,就同他走两里路。”
(马太福音 5:39-41)
以和平为导向的宗教
基督教中关于战争的经文
也在其中。马太福音第十章记载了耶稣基督(愿主福安之)的话语:
“不要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马太福音 10:34-36)
路加福音第十二章中写道:
“我来是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那又何求呢?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不知道;我受的洗,你们’t know; I have a baptism to be baptized with, and how I am constrained until it is accomplished! Do you think that I have come to bring peace to the earth? No, I tell you, but rather division.”
(马太福音 12:49-51)
总的来说,基督徒将战争视为国家政策,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在罗马时期遭受巨大迫害的基督徒,选择忽略战争,强调宗教的宽容一面,避免抵抗。从四世纪开始,圣奥古斯丁的观点取代了这种思想,他认为为了帮助受压迫者和维护和平,必须进行战争。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为了建立公正的秩序,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他们奉为基本原则的和平思想,只在最初的三到五个世纪保持了生命力。
后来,基督教神职人员在公元五世纪时
“正义战争”
他们提出了“正义战争”的概念,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应该发动战争。但随后,从十世纪开始,随着十字军东征……
“圣战”
他们试图通过这种说法来合理化并煽动他们的袭击,最终导致数百万人死亡,并将世界染成血色。
他们怀着统治穆斯林和强迫他们改宗的愿望,在这些战争中表现出极端的偏执。这导致了人类历史上罕见的战争和流血事件,最终使欧洲成为战争和破坏的中心。基督教徒目睹了穆斯林和西方人的仇恨,再次放弃了这种观念,并将问题赋予世俗的外观,声称战争可以出于防御目的而进行。然而,圣经中记载着:
“在世界末日临近之际,为了迎接基督的第二次降临,暴力和灾难将会蔓延。耶稣将手持铁杖而来,驱赶世人,如同打碎陶器一般,将一切都打碎、摧毁。”
(启示录 2:26-28)
通过阅读有关耶稣(愿主福安之)降临前将发生一系列灾难的经文,一些团体认为必须发动战争来为此创造条件。
正如所见,基督徒并没有一套明确的战争规则。
简要回顾了这些宗教对战争的看法之后,现在让我们尝试阐述伊斯兰教所带来的战争法。人们将会发现,那些批评伊斯兰教圣战概念的人,将会明白只有伊斯兰教才带来了比他们自身宗教更优越、更完美的战争法原则。
伊斯兰教中,和平与和解是根本,战争是例外。
在蒙昧时代,人们活埋女婴,奴役他人,甚至因微不足道的原因而杀人。直到伊斯兰教的光辉照耀大地,人们才真正理解生命的珍贵和人的价值。
真主在古兰经的一节经文中说:
,
“我们确已优待人类。”
(以色列, 17/70)
他强调了人类在其他生物中独特的地位,不分语言、宗教和种族,并指出即使是异教徒,其生命、财产和名誉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从而保障了人们的基本权利。他还通过不同的经文表达了杀人的罪恶,并根据他所带来的绝对正义原则,将无辜杀害一人等同于杀害所有人。正是由于赋予人类如此高的价值,他才不赞成战争等践踏人类许多基本权利的情况,并强调了和平的重要性。关于这一点,古兰经中写道:
“信士们啊!你们应当全体归顺和平,不要追随恶魔的脚步,因为他确是你们的公开仇敌。”
(古兰经,2:208)
在下达命令的同时,他还下达了另一道命令,内容是:如果在战争期间有人提出和平提议,必须立即接受。
“如果他们远离你们,不与你们作战,并向你们提出和平的建议,那么真主就不会允许你们攻击他们。”
(Nisa, 4/90).
实际上,“伊斯兰”一词本身就包含着这些含义。也就是说,这个词提醒我们和平、安宁和福祉。
纵观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的一生,我们可以看到他始终是一位和平主义者。他和平征服麦加,签订了侯代比亚条约——尽管该条约看似对麦加人不利,他们的希望破灭,朝觐也被阻止——他一到麦地那就与麦地那的异教徒、犹太人和基督徒等不同群体签订协议,以及他在麦加期间从未参与任何实际冲突,这些都只是证明这位圣洁之人并非好战者的几个例子。
伊斯兰教倡导宽容与和平,但同时也考虑到人性中除了善良的品德外,还存在自私、贪婪、破坏等恶习,因此预料到人们可能无法始终维护正义,侵犯他人的权利,并因此规定了自卫权,以及相关的战争条款。伊斯兰教试图将战争置于合法和公正的基础之上。简而言之,可以说,在伊斯兰教中,和平、安全和安宁是根本,而战争作为一种人类现实,是一种偶然的(次要的,必要时采取的)情况。事实上,观察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所进行的战争,几乎都是防御战争。也就是说,战争作为一种例外情况,是为了抵御邪恶而存在的。只有在人们生活在和平与安全的环境中,才能真正实践伊斯兰教,消除人与真主之间的障碍。
哪些目的能使战争合法化?
西方人对穆斯林最不公平的批评之一就是他们声称伊斯兰教是靠武力传播的。
然而,历史事件并没有证明这一点,宗教经典也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虽然《古兰经》和圣训中包含了关于战争的基本规则,但对这些规则的详细阐述是通过形成的法学书籍实现的。为了解释这个问题,特别……
“西尔”
各章节已开放。正如萨拉赫西在其著作《艾勒-麦布苏特》中所述,根据大多数伊斯兰法学家的观点……
“战争的起因是对方侵犯了我们的宗教和国家。”
这也在《古兰经》中有所记载。
“你们当为真主的道而战,与那些向你们宣战的人作战,但不要过分。”
(古兰经,2:190)
可以从经文中得出这个结论。另一节与此相关的经文表明,应该善待那些不攻击信徒的人:
“真主并不禁止你们善待那些没有与你们作战、也没有把你们逐出家园的人,并公平地对待他们;因为真主喜爱公平的人。真主只禁止你们与那些与你们作战、把你们逐出家园、并帮助你们被逐出家园的人为友。”
60/8-9 (Mümtehine)
因此,强迫异教徒皈依不能作为发动战争的理由。古兰经中对此有如下论述:
“宗教里,没有强迫入教的。”
(古兰经,2:256)
经文已对此作出裁决:因为信仰和不信仰是属于内心的事,所以无法知道谁是穆斯林,谁是不信者。而且,如果这是战争的理由,那么就应该不分男女老幼,不分青红皂白地杀死所有人。这不仅违反了战争的普遍原则,也违反了《古兰经》的……
“不要走极端”
那也相当于无视他的命令。
先知(愿主福安之)参与的战役目的,要么是瓦解针对穆斯林的联盟,即进行防御战争;要么是通过情报活动,阻止敌对势力壮大。此外,如果信徒的宗教信仰受到阻碍,宗教自由被剥夺,那么为了让他们重新获得这项权利,消除压迫和纷争,可以采取实际行动。以下经文也指明了这一目标:
“你们怎么了?难道你们不为那些在真主的大道上被压迫,无力自救的男女老少而战吗?他们哀求说:‘我们的主啊!求你把我们从这个暴虐的城市里拯救出来,求你为我们派遣一位保护者,求你为我们派遣一位援助者!’”
(妇女章,4/75)
历史表明,先知(愿主福安之)的战争理由绝非仅仅是信仰差异。更不用说像西方人那样,出于侵略、剥削、强奸的目的发动战争,这根本无法与宗教精神相符。由于对《古兰经》中一些与实际战争相关的经文理解有误,导致人们对伊斯兰教提出了一些批评。但这只能说是为了寻找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因为脱离上下文,不考虑整体经文,只选取一两节经文就得出结论,是无法得出正确结果的。
伊斯兰教要求达到目的的手段也必须是合法的。
在必要情况下,战斗对穆斯林来说可能成为一种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所进行的斗争是……
“消除人与真主之间的障碍”
这构成了圣战的一个方面,因为在宗教、财产、生命和名誉受到威胁的地方,不抵抗,不为保护这些而付出必要的努力,是与信仰相悖的。然而,在进行这种斗争时,必须使用合法手段,并且不能超越宗教所划定的界限。每个民族和社会的成员在自己的国家受到攻击时保卫自己的国家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们的宗教不仅要求目标是正当的,而且要求实现目标所采取的途径也是正当的,并且为此制定了规则。怀有这种意识的……
穆斯林不能当人肉炸弹,不分青红皂白地杀害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人。
因为在伊斯兰教中,个人不能发动战争,任何派别或组织也不能宣布战争。这是国家才能决定的事情。事实上,哈乃斐学派的法学家将圣战列为国家的四大职责之一。正如战争开始时需要遵守这些规定一样,伊斯兰教也制定了战争期间需要注意的规则,我们将在下面解释。
战时应遵守的规则
关于这一点,古兰经经文中阐述了一些普遍原则:
“如果你们要惩罚,就以你们所受的惩罚来惩罚他们;但如果你们忍耐,那对忍耐的人来说是更好的。”
(蜜蜂章,16/126)
“你们应当为真主而战,攻击那些攻击你们的人,但不要过分,因为真主不喜爱过分的人。”
(古兰经,2:190)
“信士们啊!你们要坚持正义,尽你们所能,在一切事务中秉公行事,做公正的见证人!不要让你们对某个群体的仇恨和愤怒驱使你们做出不公正的行为。要公正行事,这才是最符合敬畏真主的行为。你们要敬畏真主!因为真主确知你们所做的一切。”
(麦达经,5/8)
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言行使战争法更加完善。他向派往战场的指挥官下达了如下指示:
“奉真主之名出发,为真主之道而战,如果你们与所作战的人民之间有盟约,就遵守盟约,不要过分,在正义的战争中,不要虐待你们所杀的人……”
(亵渎尸体,割掉鼻子和耳朵)
不要这样做;不要杀害儿童、老人、妇女和在宗教场所的人们。
(穆斯奈德,1/300;艾布·达乌德,圣战82;苏南·库布拉,9/90)
阿布·巴克尔(愿主喜悦他)也曾向他派往叙利亚的乌萨马(愿主喜悦他)下达了如下指示:
“乌萨马!不要背叛,不要作恶,不要掠夺财物,不要残害尸体(不要触碰死者的肢体);不要杀害儿童、老人、妇女,不要砍伐或焚烧棕榈树林。也不要砍伐果树。不要为了吃以外的目的杀害牲畜、牛、骆驼。你们可能会在路边遇到隐居修行的人,不要伤害他们,不要干涉他们的修行……”
(伊本·艾西尔, 2/335)
同样,我们的先知(愿主福安之)在一次战争中看到一个被杀害的妇女时;
“这个女人又不是战士,为什么要杀她?”
他说过,即使在战争中,也不允许杀死没有持武器对抗穆斯林的妇女。
(布哈里圣训集,圣战篇 147)
当我们审视战争中普遍应遵循的原则时,我们会发现以下几点:
– 不得杀害实际上并未参与战争且未对穆斯林造成伤害的人。这包括妇女、儿童、为战士服务的奴隶、盲人、隐居的宗教人士、精神病人、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等。
– 不得砍断敌人的肢体,不得施以酷刑。
– 避免违反承诺和协议。
– 除非出于战争需要,否则不得焚烧农作物、森林和树木。
– 远离对名誉和荣誉的侵犯、通奸和不正当关系。
– 不得杀害从敌人手中俘获的人质。即使是报复也不行。
– 避免杀害俘虏或被占领地区的居民。
– 如果战场上有亲戚,尽可能避免与他们正面交锋。
– 避免杀害实际上没有参与战争、与战争无关的人,例如农民、商人、工匠和商人。
– 不得将战俘用作人肉盾牌。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