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耳朵、散开的头发和露出到肘部的胳膊,难道不是羞体吗?

问题详情


– 根据一些哈乃斐派的观点,女性的耳朵、散开的头发和肘部以下的胳膊不属于羞体,请问有什么证据支持这一说法?

– 这些观点持有者是哈乃斐派中的哪些人?

– 我并非有意要突出一个未被认可的教令。我将这个问题标记为私密,但我很好奇,这有什么证据吗?

– 当我们说在头巾问题上存在共识,甚至说否认头巾的强制性是异端邪说时,我们也提到一些哈乃斐派学者认为散开的头发不是羞体。

答案

尊敬的兄弟/姐妹,


– 根据哈乃斐教法学派的观点,

自由女性的私处

除了手、脸和脚,就是整个身体。

根据最可靠的观点,妇女散开的头发也是羞体的一部分。

证明这一点的证据是《古兰经》努尔章第31节中的经文:

(先知啊!)你也要告诉信道的妇女们:要她们约束自己的眼睛(不看非法的事物),要她们保守贞操。

除可见部分外

“……不要炫耀她们的装饰品……”

这是经文中某节经文的表达。

(参见 V. Zuhayli,《伊斯兰教法学》,1/584-585)

– 关于女性手臂是否属于羞体,存在不同的观点。根据最可靠的观点,它也属于羞体。

是女性。

然而,另一种观点认为,女性的胳膊在祈祷时是羞体,在祈祷之外则不是羞体。关于这一点,阿布·优素福的观点更具启发性。根据他的说法,

从事烹饪和洗衣等有偿工作的女性,其手臂不被视为羞体。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手臂必须露出来。

(参见《伊斯兰法百科全书》,24/120)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

最新问题

今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