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兄弟/姐妹,
关于此事,《古兰经》中有两节经文。在这两节经文中,真主以非常明确的方式,大意如下:
“先知啊!你应当告诉你的妻子、你的女儿和信士的妻子们,当她们出门时,应当披上外衣。”
(1)
“你应当告诉信女们,要她们约束自己的眼睛,不看非法的事物;要她们保守贞操,不暴露自己的装饰,除非是显露在外面的部分;要她们用头巾遮盖自己的胸部。”
(2)
经文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信女应该如何遮盖身体,哪些部位可以露出。但是,以下这段圣训解释了经文的含义。先知(愿主福安之)对他的小姨子阿斯玛说:
“
艾斯玛!女子一旦开始月经,除了手和脸之外,其他部位都不允许给陌生人看。
“。”
(3)
所以,对于已经达到青春期的穆斯林女性来说,遮盖头部是真主的命令,也是先知的命令。也就是说,除了脸部之外,遮盖头部、颈部和胸部是必须的。
故意不履行斋戒义务是违禁的,因为它相当于放弃了一项宗教义务。
违背真主及其使者的命令,犯下罪过,将承担巨大的责任。犯下罪过的人,为了摆脱罪孽,必须忏悔悔过,祈求真主的宽恕。
“
凡是作恶或自损者,当他们记念真主,并为他们的罪过而祈求宽恕,而且他们不执迷不悟,这些人,他们的报酬是来自他们的主的宽恕,以及下临诸河的乐园,他们将永居其中。行善者的报酬真好!
“。”
(4)
因此,要使忏悔得到接受,罪过得到赦免,就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在没有任何借口的情况下,不再坚持犯同样的罪。
关于此事的圣训的含义如下:
“
当信士犯下罪过时,他的心中就会出现一个黑点。如果他悔过自新,向真主祈求宽恕,他的心就会从那个黑点中得到净化。如果他继续犯罪,那个黑点就会越来越大。这就是《古兰经》中所说的……
“罪恶蒙蔽心灵”
就是这个意思。
“。”
(5)
“每一桩罪恶都蕴含着通往亵渎的道路。”
这句话表达了一个重要的事实。
也就是说,
一个人如果持续犯错,久而久之就会习以为常,难以自拔。这种习惯会让他日渐陷入更大的精神危险之中,甚至会让他相信罪恶不会受到来世的惩罚,甚至认为地狱都不应该存在。(6)
为了避免遭受这种危险,不被魔鬼的诱惑所迷惑,人应该尽快改过自新,放弃导致悔恨的罪恶,从而约束自己。
脚注:
1) 《古兰经》33:59。
2) 光明章,24/31。
3) 阿布·达乌德,《礼拜服饰》第33章。
4) 《古兰经》第三章( آل عمران章)第135-136节,
5) 伊本·马哲,《苦行》,第29章。
6) 《闪光集》第7篇,努尔经集,第115页。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