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要达到什么程度的财富才需要缴纳天课呢?
尊敬的兄弟/姐妹,
这取决于施舍的财产和时间。拥有超过最低限额财产(扣除需求和债务后)的人,可以根据黄金价值计算并捐赠。
也就是每80克含2克黄金。
通过给予的方式实现。
一个人必须具备自由身、成年、穆斯林身份,并且拥有超过债务和基本生活需求,且达到一定年限的财产,才能承担缴纳天课的义务。根据应缴纳天课的现金和财产类型,最低限额也各不相同。
需要缴纳天课的财产分为五类。
现金;黄金、白银和现钞属于此类。矿产和宝藏;商品;农产品和水果;根据大多数学者的观点,家养牲畜;根据马利克派的观点,还包括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在畜栏中饲养的动物。
这些物品达到以下标准时,个人就负有缴纳天课的义务:
a. 现金:
黄金、白银和现金。
黄金的起征点是二十米斯卡尔或二十第纳尔黄金。第纳尔是米斯卡尔的铸币形式,根据伊斯兰教法,大约是4克黄金;根据习俗,则是4.8克黄金。白银的起征点是200迪尔汗白银;根据伊斯兰教法,是560克白银;根据习俗,则是640克白银。黄金或白银是否需要缴纳天课,与其是货币、装饰品还是器皿的形式无关。纸币或金属货币的起征点也根据黄金计算,因为交易的根本是黄金。事实上,在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时代和麦加人民中,货币的根本是黄金。赔偿金也以黄金为衡量标准。进行货币兑换的人,在每个地方,都会根据黄金价格来计算当地流通货币的价值。换句话说,在确定不同种类现金的购买力时,总是要考虑黄金。
(伊本·胡马姆,《法特赫·卡迪尔》,第一卷,519-525页;伊本·阿比丁,《雷德杜尔·穆赫塔尔》,第二卷,36-38页;迈达尼,《卢巴布》,第一卷,148页及以下;希拉齐,《穆赫泽布》,第一卷,157页及以下;伊本·库达马,《穆格尼》,第三卷,1-16页;祖海利,《伊斯兰教法及其证据》,第二卷,759页)。
现金限额的依据:
据传,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曾对阿里说:
“如果你有两百迪拉姆的银子,并且已经过了一年,那么你需要缴纳五迪拉姆的慈善税。如果你的银子不足二十迪纳尔,则无需缴纳。如果你有二十迪纳尔的金子,并且已经过了一年,那么你需要缴纳半迪纳尔的慈善税。”
(Al-Shawkani, Nayl al-Awtar, IV, 138).
艾布·赛义德·胡德里传述了以下圣训:
“少于五瓦萨克(一吨)的枣子无需缴纳天课。少于五乌基耶(200迪拉姆)的白银无需缴纳天课。少于五匹骆驼无需缴纳天课。”
(al-Shawkani, ibid., IV, 126, 138).
根据大多数伊斯兰法学家的观点,为了达到纳税的最低限额,黄金或白银可以互相补充。例如,如果一个人拥有100迪拉姆的白银和价值相当于100迪拉姆白银的5米斯卡尔黄金,那么他就需要缴纳天课。这些被视为同一种类。
根据沙菲仪派的观点
两者不能相加,因为它们是不同的种类,就像骆驼和牛一样。然而,在当今各种货币可以相加并征收天课的情况下,第一种观点更为合适。
b. 矿产和埋藏宝物的天课起征点:
“矿”字源于“adn”词根,是名词性地名,字典中的意思是:永久居住地。作为一个术语,它包含所有在土壤之外、在土壤中创造并具有价值且从土壤中提取出来的东西。
黄金、白银、铜、铁、铅、石灰、石膏
例如,异教徒埋藏在地下的宝藏。
“肯兹”
被称为。
利卡兹
是一个涵盖矿产和矿藏的术语。
(伊本·胡马姆,《征服者之书》,第一卷,537-543页;伊本·阿西尔,《终结之书》,第三卷,82页;伊本·库达马,《富裕者之书》,第三卷,23页)
具有穆斯林特征的宝藏,
“卢卡塔”
受其条款约束。
根据哈乃斐派的观点,
凡是能被火熔化的矿物,其宝藏需缴纳五分之一的税。先知穆罕默德曾说:
“矿藏和埋藏物(里卡兹)中,五分之一是天课。”
(布哈里圣训集,穆萨卡特篇,3,天课篇,66;阿布·达乌德圣训集,卢卡塔篇,伊玛雷篇,40,迪亚特篇,27;穆斯林圣训集,胡杜德篇,45,46;提尔米济圣训集,阿赫卡姆篇,38;马利克圣训集,穆瓦塔篇,天课篇,9)
沙菲仪派、马利克派和罕百里派则认为“里卡兹”仅指埋藏的宝藏,并认为矿产如金银等应缴纳四十分之一的税。
(伊本·鲁世德《穆智塔希德入门》,第一卷,第250页;《伊斯兰教法及其证据》,第二卷,第778页及以下)。
根据哈乃斐教法学派的观点
矿藏和埋藏物,无论数量多少,都按五分之一的比例征收天课,其分配方式与战利品相同。他们认为,无需考虑最低限额,这是基于关于矿藏和埋藏物的圣训的普遍含义。
伊玛目沙菲仪、伊玛目马利克和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勒则认为,
他们认为矿产也需要达到一定限额才能征收天课,如果矿产价值未达到限额,则免征天课。这里的限额是指矿产价值达到货币限额的等值。他们所依据的证据是关于黄金和白银限额的圣训的普遍含义。
(谢瓦卡尼,《同上》,第四卷,第126、138页;赛义德·萨比克,《圣训法学》,开罗,无出版日期,第一卷,第316页;卡尔达维,《天课法学》,伊布拉欣·萨尔米什译,伊斯坦布尔,1984年,第一卷,第453页)。
除了马利克派之外
根据三种教派的观点,矿产可以成为私有财产。然而,根据马利克派的观点,除了通过和平方式归顺伊斯兰国家的异教徒拥有的矿产外,所有矿产的所有权都属于国家,其收入用于慈善捐赠。
(ez-Zühaylî, age, II, 778, 779).
c. 贸易商品的配额:
韵律和韵律学;
它涵盖了除金、银、金属和纸币之外的各种贸易商品。
商品,包括不动产、牲畜、农产品、服装、纺织品等,指为了买卖而持有的用于商业目的的货物。
乌鲁兹
属于……的范畴。
这些货物要缴纳天课,不仅需要经过一年时间,而且其价值必须达到黄金或白银的最低限额。价值方面,以货物所在地的现行价格为准。
(ez-Zeylaî, Nasbu’r-Raye, II, 375-378).
如今,如果手头上的贸易商品价值相当于20米斯卡尔(96克)黄金,并且符合其他条件,那么这个人就被认为拥有达到纳萨布标准的财产,需要缴纳四十分之一的扎卡特。由于白银的购买力相对于黄金大幅下降,因此它不再具备作为确定贸易商品纳萨布标准的资格。贸易商品的扎卡特既可以以商品本身的形式缴纳,也可以以其价值的等值形式缴纳。
(al-Kāsānī, age, II, 21; Ibn Qudāmah, al-Mughnī, III, 31).
d. 农产品和水果的最低限额:
农产品和水果,取决于雨水灌溉还是需要花钱灌溉。
应缴纳十分之一或二十分之一的宗教税。
. 这笔天课
“什一税”
被称为。
根据艾布·哈尼法(Abu Hanifa)的说法
农产品不适用什一税。凡是靠人力从土地上种植出来的。
小麦、大麦、水稻、小米、西瓜、茄子、甘蔗
如同什一税土地上的农产品一样,无论多少,都必须缴纳什一税形式的慈善捐款。证据是相关经文和圣训的普遍含义。
“收割农作物时,要给穷人应得的份额。”
(牲畜篇,6:141)
“你们当从你们所获的,以及我为你们从地上所产出的合法而纯洁之物中,为真主而施舍。”
(古兰经,2:267)。
圣训中这样说道:
“土地所产之物,当纳什一税。”
(ez-Zeylaî, age, II, 384).
根据阿布·优素福和伊玛目·穆罕默德的说法,农产品的起征点是1吨。不到1吨(5韦萨克)的谷物以及人们手中无法保存一年以上的蔬菜,无需缴纳什一税。
沙菲仪派、马利克派和罕百里派
他们将5个vesak作为农产品的最低征税额。然而,在vesak数量的计算上,各教派之间存在分歧。
(卡萨尼,《法学原理》,第二卷,57-63页;希拉兹,《穆赫扎布》,第一卷,156页及以下;伊本·库达马,《法学原理》,第二卷,690-695页;伊本·胡马姆,《征服者之书》,第二卷,2页及以下;祖海里,《法学原理》,第二卷,802页及以下)。
这段教法的证据来自先知穆罕默德:
“少于五瓦萨克(一吨)的干枣子,不需缴纳天课。”
(谢瓦卡尼,同上,第四卷,126、138、141页)
这是圣训。
e. 动物的教法标准:
骆驼、牛和羊,
需要缴纳天课。与阿布·优素福和伊玛目·穆罕默德不同,阿布·哈尼法
马匹
也认为必须缴纳天课。除非是为了贸易而饲养,否则马匹无需缴纳天课的原则已成为教令的依据。
骆驼的最低纳税数量是五只。
圣训中这样说道:
“少于五匹骆驼,不征收天课。”
(Al-Shawkani, ibid., 126, 138).
五匹骆驼缴纳一只羊的税,十匹骆驼缴纳两只羊的税,十五匹骆驼缴纳三只羊的税。
(卡萨尼,《法学原理》,第二卷,第31页及以下;伊本·胡马姆,《法学原理》,第一卷,第494页及以下;希拉兹,《法学精要》,第一卷,第145页及以下)。
牛的最低限额,
穆阿兹·本·杰贝尔(卒于18/639年)所传述的圣训中对此有所规定:
“穆阿兹说:”
先知(愿主福安之)派遣我前往也门,并命令我收取以下天课:每三十头牛中收取一头两岁大的母牛或公牛;每四十头牛中收取一头三岁大的母牛;每头驮牛收取一第纳尔或等值的衣物。
(提尔米济,《胡姆斯》,1966年,第二卷,第388页;伊本·马哲,《圣训集》,第一卷,第577页)。
根据这种情况,少于三十头牛的牲畜免征天课。
绵羊和山羊的最低纳税数量是四十只。
少于此数,则无须缴纳天课。艾奈斯(愿主喜悦他)从艾布·伯克尔(愿主喜悦他)的信中转述的这段记载,可以作为证据:
“放牧的羊和山羊,四十到一百二十只之间,需要缴纳一只羊或山羊作为天课;一百二十到两百只之间,需要缴纳两只;两百到三百只之间,需要缴纳三只羊或山羊作为天课。”(提尔米济圣训集,第二卷,387页;伊本·马哲圣训集,第一卷,574页,577页)。
关于用于贸易的马匹是否需要缴纳天课,没有争议。至于非用于贸易的马匹……
根据艾布·哈尼法的说法,
这些也需要缴纳天课。马主可以自由选择;如果愿意,可以每匹马缴纳一第纳尔;如果愿意,可以估算马的价值,每两百迪拉姆缴纳五迪拉姆,如同商业货物一样。圣训中这样说:
“每匹放牧的马(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在牧场上吃草的马)都应缴纳一第纳尔或十迪拉姆的慈善税。”
(ez-Zeylaî, Nasbü’r-Râye, II, 357 vd.; İbnül-Hümâm, age, I, 502).
除了谷物和水果外,不能将一种商品添加到另一种商品中以达到最低限额。动物分为骆驼、牛和羊三种。不能将一种动物添加到另一种动物中。水果也不能添加到其他水果中。干枣不能添加到干葡萄、开心果或榛子中。但是,可以将商品添加到现金中,也可以将现金添加到商品中以达到最低限额。
(伊本·库达马,前引书,第二卷,第730页)。
莎米尔 (Shamil)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