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母亲年纪大了,想去麦加朝圣。但是宗教事务局说,由于人太多,两年内不再接受新的报名。
– 我带年迈的母亲去麦加朝觐,这能代替朝觐的义务吗?
尊敬的兄弟/姐妹,
副朝不能代替正朝。
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他有能力,那么朝觐是他的义务,他必须去。如果他因为年老体弱而无法前往,他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朝觐。
在告别朝觐期间,哈萨姆部落的一位年轻女子来到真主使者(愿主福安之)面前,说道:
“真主的使者啊!真主关于朝觐的法旨降临到我父亲身上时,他已经非常年迈了,甚至无法骑在骆驼上。我能代替他去朝觐吗?”
他问道。
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
“是的!你可以代理朝觐!”
奉旨。1
伊本·阿巴斯讲述:
一位女子发愿去麦加朝觐,但她未能如愿,在完成朝觐前去世了。女子的兄弟来到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那里,询问他该如何处理此事。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说:
“如果你的兄弟欠了债,你会替他还吗?”
他问道。那人回答:
“是的,真主的使者!”
当他说到这里时,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
“那么,也偿还你对真主的债务吧!因为那更值得偿还。”
吩咐道。2
不可忽视朝觐。凡是负有朝觐义务的穆斯林,如果自己无力完成这项功课,就应该委托自己信任的亲属代为朝觐。因为忽视朝觐不仅会招致天灾,还会招致真主的愤怒和惩罚。其惩罚表现为“罪孽加重”。3
所做的礼拜的功德、所诵读的《古兰经》或经文的恩泽、所做的善事和功德的益处,都可以捐赠给他人,而受捐赠者也能从中获得完整的精神益处。4
如同在仅以财产进行的礼拜中,例如天课、献祭、施舍等,允许“代理”一样;在既需要身体力行又需要财产支出的朝觐礼拜中,也允许“代理”。
但是,要允许代理朝觐,朝觐义务人必须确实无力亲自履行朝觐义务。
否则,
有能力亲自朝觐的人,不能委托他人代替自己朝觐。
年迈体弱、长期卧病在床、死亡以及女性缺乏同行亲属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朝觐者无法亲自履行朝觐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朝觐者应委托自己信任的他人代为朝觐。
作为代理人去朝觐的人,必须有资格进行朝觐,并且是受委托人亲自派遣的。
履行义务者应怀着诚意去朝觐。
受托人和代理人都必须是穆斯林,并且是理智、成熟且能够理解并完成朝觐事务的人。
凡是负有朝觐义务却未履行而去世的人,至少应该在遗嘱中指定代理人代为朝觐。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应从遗产的三分之一中支付费用,代替他去麦加朝觐,或委托可靠的人代为朝觐。即使没有遗嘱,如果继承人代替未履行朝觐义务的人去朝觐或委托他人代为朝觐,则该人的朝觐义务即告完成。根据沙菲仪派的观点,继承人有义务代替他履行这一义务。
脚注:
1. 《布哈里圣训集》,朝觐篇,第6卷,第52页;《奈萨伊圣训集》,第5卷,第147页。
2. 纳萨伊,《朝觐礼仪》,第5卷,第146页,
3. 贝迪乌扎曼,《灵感集》,第54页,
4. Bediüzzaman, 《光芒集》, 第5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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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必须履行朝觐义务的年份,就应该立即去朝觐吗?
致以问候和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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