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声称《古兰经》第二章第184节中提到“有能力斋戒却不斋戒的人,每错过一天,就要施舍给一个穷人”,但该节经文中“有能力”一词(يُطِيقُونَ)的解释却被错误地加上了否定词“لا”,变成了“没有能力”,完全颠倒了原意。请问老师,这种说法正确吗?也就是说,有能力斋戒却不斋戒的人,如果每错过一天就施舍给一个穷人,就能免除责任吗?我之所以研究这个问题,是因为我目前的工作是脑力劳动,而且必须赶一个项目。我现在正在斋戒,但这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效率,尤其是在下午。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施舍来代替斋戒吗?如果您能提供这方面的信息,我将不胜感激。提前感谢您的关注和帮助。
答案
尊敬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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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以问候和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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