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公务员薪水中强制扣除的储蓄奖励金是否合法?
– 我们的一些朋友把鼓励储蓄的利息用于各种各样的需求。在这方面,我们的衡量标准应该是什么?这是否符合伊斯兰教义?
尊敬的兄弟/姐妹,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进行各种各样的评论,因为它有很多可以解读的地方。我们不想混淆大家的思路……
考虑到以下基本衡量标准
我们选择发表评论。
要使一项收入成为利息,首先必须存在一份合同或协议。
没有协议和合同,就不会产生利息。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看到的是,从工资中扣除的
这些扣款是在未经所有者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一开始就给薪水领取者,
“我们以这么高的利率扣除您这么多钱,然后通知您需要偿还,您同意吗?”
即使有人问,如果资金所有者接受了这样的利息协议,现在也可以考虑。因为最终会扣除相互之间的利息,而给予的额外部分也会在这样的利息条件下开始支付。
然而,并没有达成这样的利息协议,也没有获得资金所有者同意扣除利息。因此,所给予的
内蒙古自治区
但不能通过协议和合同使其具有利息的性质。
不能肯定地说这就是利息。
可以认为,国家通过使用从公务员那里扣除的钱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这并没有什么不妥。
然而,如果内心的犹豫让你感到不安,也可以考虑将这笔钱用于衣食住行以外的需求。或者……
可以考虑以捐赠代替服务。
关于这方面的信息,请咨询 Hamdi Döndüren 先生。
《商业与经济学手册》,第604页
也可以参考 Faruk Beşer 先生的著作。
“法特瓦”
也可以从中获取信息。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