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兰经》219节提到饮酒是罪恶的,阿拉伯语是“ism”。《古兰经》33节也提到“ism”。在《古兰经》90节之前,难道这节经文不就已经表明饮酒是禁忌了吗?
– 《古兰经》中,在麦地那时期降示的《巴卡拉章》中出现的“罪恶”(ism)一词,也在麦加时期降示的《阿莱夫章》第33节中出现,意为罪过、禁忌;也就是说,在用《古兰经》解释《古兰经》这一点上……我谦卑地阅读了您网站上的评论,在家中也阅读了毛杜迪和塔巴里的著作,但没有一个能令人满意地解释这一点。也就是说,《巴卡拉章》第219节降示时,酒还没有被禁止,之后才有了“醉酒时不要接近礼拜”的经文,然后是《麦伊德章》第90节降示,据说酒是在《麦伊德章》第90节中被禁止的。然而,即使在《巴卡拉章》第219节的所有译文中,也都是用“罪恶”来表达的。我认为在这点上存在普遍的误解。
– 渐进主义的解释听起来合理,但我认为这个“伊斯兰社会主义运动”的说法破坏了一切。
尊敬的兄弟/姐妹,
是的,正如您所说,一些学者认为,这节经文中提到的
“罪名/罪过”
他们说,早在《古兰经》中麦达章的经文降示之前,饮酒就已经被禁止了。
因为,
“ism”
“罪”这个词有时指惩罚,有时指因自身而应受惩罚的罪行。无论指的是哪种含义,
“ism”
只有用“haram”这个词才能准确地描述被禁止的事物。
(参见拉齐《解经要义》中对相关经文的解释)
根据相关经文,
酒精
和
赌博
从这节经文中可以理解到,它之前是被禁止的。但是,由于没有直接禁止,所以导致了不同的解读。
经文相关部分的译文如下:
“他们问你关于酒和赌博的事。你说:这两样东西对人既有好处也有坏处,但坏处大于好处……”
(古兰经,2:219)
总的来说,两者都会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很多时候,这两者是相互影响的。首先,酒会让人失去理智;而理智是宗教和世俗世界的支柱。
如今,醉酒后犯下的罪行和赌博带来的恶行数不胜数,然而……
“大罪”
可以理解为。
然而,它们也给人们带来一些益处。
这句话里透着些许欢愉和滋味,许多交易由此达成。胆怯者因此变得勇敢,性情也变得坚强。在赌博中,有些人不劳而获。然而,罪恶远大于益处,害处远大于好处。
因此,这些好处并非真实可靠的益处。它们带来的快乐会变成麻痹(蒙蔽心智)。那短暂的勇气会成为灾难的根源。那短暂的性情力量会损害健康;所得之物不会带来好处,反而会带来百害而无一利。沉迷于此的人,很难摆脱困境。
简而言之,快乐和乐趣是个人且短暂的;而它们的危害,以及由此产生的恶果,既是个人和社会性的,也是身体和道德上的。如同传染病一样,它们会传染给所有人。那些一开始没有受到惩罚的人,最终也会受到惩罚。为了虚幻的一点点利益,而遭受确切且普遍的损失,这也不是明智之举。
先消除损害,再谋求利益。
因此,从理性上讲,这些东西应该被禁止。这节经文也暗示了这一点。
(含蓄地暗示)
这便意味着谢兰已经宣布这些东西是违禁的。
即使《古兰经》中没有其他关于酒的经文,仅凭这一节经文就足以证明酒是禁忌的。
然而,这种禁令并非像字面意思那样明确的禁令;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自己能够凭借理性来限制其危害并从中获益。
为此,在圣门弟子中
那些不理解伊斯兰教义中“哈拉姆”含义的人,认为这是基于理性的禁忌。
已经,后来,
“它是不洁的,……避开它。”
(马德经,5/90)
根据命令,明确且绝对地产生了伊斯兰教法所禁止的行为。
简而言之,
不要饮酒或服用麻醉品,不要赌博,不要以为彩票可以行善;这些东西的坏处远大于好处,罪恶远大于益处。
(艾勒马勒勒,《真理的宗教》,相关经文的注释)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