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可以将《古兰经》第九章(忏悔章)的第34-35节经文也用来指责不缴纳天课的穆斯林?
–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不缴纳天课的穆斯林会被投入地狱之火吗?
尊敬的兄弟/姐妹,
相关经文的译文如下:
“信士们啊!你们当知道,许多犹太教士和基督教士都以不正当的手段侵吞人们的财产,并且阻碍人们走真主的道路。那些积攒金银而不用于真主之道的人,你们要告诉他们,他们将遭受痛苦的惩罚!在那一天,这些金银将在地狱之火中被烧红,用来烙印他们的额头、侧腹和背部。这就是你们为自己积攒的财富;现在,你们就尝尝你们积攒的滋味吧!”
(悔过章,9/34-35)
第一节经文的含义很清楚,毫无疑问是针对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祭司和学者。经文中明确提到这一点,是为了让穆斯林看清他们的真面目,了解他们如何利用宗教谋取世俗利益,如何为了世俗利益而滥用宗教,从而避免被他们欺骗。
那些积攒金银财宝而不用于真主之道的人
关于他们将下地狱的第二节经文,存在不同的解读。
a)
这与第一节经文中提到的那些人有关。
(参见塔巴里、拉齐、萨马尔罕迪对相关经文的注释)
b)
无论是穆斯林还是非穆斯林,凡是囤积黄金和白银的,……
(作为天课或施舍)
所有未履行赡养义务的财产所有者都包括在此列。
(参见 Razî, Semerkandi, agy)
c)
伊斯兰教早期,富有的穆斯林有义务将部分财产用于真主之道。后来,随着关于天课制度的规定出现,这些早期的规定被废除了。
(参见 Razî, Semerkandi, agy)
d)
经文中提到的
肯兹
(积累的金银)
关于对相关违法行为规定刑事处罚的国库,存在三种观点:
1)
无论是否是隐藏的宝藏,任何达到征收天课标准的财产,如果未缴纳天课,都将面临此经文的威胁。对此发表意见的学者包括阿卜杜拉·本·欧麦尔、苏迪、沙菲仪和塔巴里。
2)
拥有这种被威胁的财富的人,其积累超过四千迪拉姆白银。无论是否缴纳天课,拥有超过这个数额的宝藏/财富/积累的人,都是这节经文中威胁的对象。据传,支持这一观点的阿里(愿主喜悦他)曾说过:
“价值四千迪拉姆或以下的货物属于生活必需品。”
(也就是说,允许积攒这么多)。超过这个数量的物品则……
(在经文中被描绘成邪恶的)
包含在肯兹概念中。
3)
多余的财物被视为一种囤积,会受到经文中提到的惩罚。
参见马维尔迪(相关章节)
点击此处了解更多信息:
– 不缴纳天课的人在来世会受到什么惩罚?
– 囤积。
– KENZ.
致以问候和祈祷……
伊斯兰教问答